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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(第2/2页)
先生收拾得十分干净,林尔善找不到活干,只好无意义地摆弄着餐桌上盆栽的绿叶。 厨房里一阵嘁哧咔嚓的声响,过半晌,高燃把菜端上了桌:红烧茄子、青椒肉丝、番茄炒蛋,还有一个白瓷小坛子。 揭开盖子,里面是大块的红烧肉,冒着阵阵热气,香气扑鼻。 “我的天!”林尔善第无数次发出感叹,“你真的好迅速!” 高燃很严谨:“只是做饭迅速。” 林尔善的眼睛根本离不开那坛肉,嘴里狂流口水:“我想吃……” “你不用想,吃就行,想吃多少吃多少!”高燃直接把最大最肥美的一块捞进林尔善碗里。 其实那块肉不止肥美,更准确说是肥瘦相间,一层肥一层瘦,层层叠叠,泛着玛瑙似的光泽,每一丝纤维都极富“肉张力”。 “那我不客气啦!”肉太大块了,林尔善把筷子插进去,凑到嘴边咬了一口。 肉质很好,口感一流,软烂中依然能感受到肌肉纤维在齿尖撕扯的嚼劲,还有丝丝油花在嘴里滋开的感觉,但是一点都不腻人,在精心调配的佐料的激发下,充满了营养充沛的美味。 “好好吃啊!”嘴里被美味和幸福感填满,林尔善又想哭了,“这么短的时间,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啊?” “这一会可做不出来,这是我白天就炖好了的!”高燃瞧着他大快朵颐的样子,托着腮,唇角勾起一抹微笑,“光这汤就煮了仨小时,肉又炖了仨小时,才有了现在的样子!怎么样,喜不喜欢?” “超喜欢!”林尔善两腮鼓鼓的,朝他竖起大拇指。 嘴唇因咀嚼的动作嘟成一个圆,沾着亮晶晶的油光。 高燃一向眼里揉不得沙子,看见厨房里的油星,就要立刻擦干净,但是眼下看着林尔善油芝麻花的嘴唇,却一点不嫌弃,反倒觉得有趣极了,兴味盎然地托着腮观赏:原来,兔子饿急了,也是会吃肉的啊。 “喜欢就把这碗都吃了!”高燃笑着说。 “那不行!”林尔善支支吾吾地说着,瞅着碗里的汤。 那炖了仨小时的汤汁也特别香,拌米饭吃一定妙不可言! 但是,那种吃法实在不够优雅,林尔善怕被嫌弃,所以只是想想,并没有付诸行动。 “要不要来一勺汤?”高燃建议道,“拌着米饭吃,简直绝了!” 太好了,正中下怀……哦不,是心有灵犀! “好呀好呀!”林尔善狂点头。 高燃抄起一个大汤勺,浇一勺汤在他碗里,白玉似的米饭粒顿时泛起焦糖般浓郁光亮的色泽。 两人就这汤,吃光了这一坛肉,当然还有炒菜,都没有浪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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